本人于2016年12月6日因在中山市西区西郊小商品市场违停被交警作出处罚,因为不想下次再因违停而被开罚单就想在西郊小商品市场附近看看除了一个小停车场和寥寥无几的路边合法停车位外有无其它可以合法停放车辆的地方,却发现一些异常现象便想给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大队和西区政府提几个建议。
1、在城区交警大队的警察蜀黍抄本人车牌时,我从旁边的店内跑出来跟他说我就走了时(此时他还是没有举起相机拍摄前车牌的),那名警察蜀黍却来句“已经上传了,你自己找人去消记录吧”。那么建议交通警察支队城区大队在官网上告诉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消记录吗?可以的话找哪个部门?
2、据我目测正在执勤的交警蜀黍不像正式交警像协警,因为他才比我高那么一点点(本人才155CM),所以想咨询他的警号,毕竟我不知道协警能否可以执行交警的职务,而且他又是爱理不理的,于是跟随他到停放在行驶路段的非停车线内的警车附近,车内驾驶室有名交警蜀黍。在我和交警蜀黍交谈后他们就开车离开了,而前面同样位置违停的车辆却没做处罚,那么交通警察支队城区大队能否告诉我这是选择性执法还是西郊批发市场有些非合法停放路段是可以停的?建议请明示,不然我们真不知道哪些可以停放,哪些不能啊!还有执行公务的警车是可以停放在行驶路段的非停车线内的吗?再说了,如果那个抄罚单的是协警的话,交警就坐车里不干活?主次有点乱吧?
3、从和交警蜀黍交谈到他们开车离开再到警车离开我的视线,坐在驾驶室的交警蜀黍竟然一直没有带安全带,中途也没看到停车。那么交通警察支队城区大队能否告诉我执行公务的交警蜀黍可以不带安全带?还是只在有摄像头的地方带上就好?因为驾校考试的时候老师说一上车就得带安全带的。建议交警大队给个明确答案,不然真是我误解了交警蜀黍就不好了。毕竟旁边那名“协警蜀黍”一上车就系安全带了,难道交警蜀黍有“特权”?
(此张是视频截屏,有完整视频)
4、 在我想看看附近又没合适停车位的时候还发现一奇怪现象,就在我违停路段(在店铺前面并非路边)的路口竟停放了几辆“二手车”,看它们身上的灰尘应该停了挺久的。那么交通警察支队城区大队的领导能否告诉我作为同路段的违停位置,为啥我们临时在批发市场采购的车辆要处罚,而这种就停在路口的违停车辆就不作处罚,没车牌不方便找车主,也可以拖走吧?而且交警蜀黍抄牌时也是从那边走过来的。这个?选择性执法?那能否告知一声西郊那个地方到底哪个非法停放位置可以停?不可以停?真的建议交通警察支队城区大队能明示,这样我们这些没法“找人消记录”的普通民众真很会很蓝瘦、香菇的。
5、因为我下面这个建议不知是哪个部门分管的,我就写西区政府吧,希望西区政府可以看到。西区西郊批发市场这块地方平时车流量、人流量都很密集,碰到节假日或上下班时间经常堵塞的,而作为一个较大型的批发市场却仅配置一个小小的停车场(基本是商家停放完了)和路边寥寥无几的线内停车位完全不能满足平时到西郊批发市场采购的民众,总不能每次都让我们停放在沙溪龙瑞批发市场那边再走过去吧?那这时我所违停的那段位置是否可以考虑作为划线车位呢?当然当初可能出发点是好的,那路段有盲道,据我观察这所谓的盲道并未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建议西区政府能否考虑设计盲道时把它往店铺那边靠,然后前面路段就可以作为行驶马路或划线车位啊,这样既不影响障碍人士通行也能缓解交通及停车难的问题,毕竟那个宽度可以再做两车道了。而且马路另外一边的商铺外就是比较窄的通道一样可以设计盲道,怎么这边就浪费那么宽的道路又不作行驶路段又不是划线车位,真的很浪费资源,难道就给商铺放放拖把、纸箱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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